华泉水处理关于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改造的实践与探索

2013/12/26 8:57:44 0人评论 562次浏览 分类:技术资料

  1、产权明晰,归属单位改造主动性高。此类小区物管由开发企业或归属单位内部承担。在申请改造后,我公司派遣技术人员对其泵站及内部管线进行规范性验收后。提出整改意见,产权单位出资,对供水设施进行改造

    2、政府、物业等给予支持,改造较为顺利。此类小区由于供水矛盾突出,百姓反响强烈,政府、物业部门等对二次供水改造较为支持。通过所在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物业部门等多方协调,确定改造方案、落实改造资金后,我公司对其进行改造。

    3、开发企业移交物业公司管理后,由于涉及到内部管线漏损严重,用水矛盾突出。物业公司无法足额收取水费,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矛盾,物管动荡性高。小区楼层外部供水管和消防管线均存在漏水,物业部门不愿配合;或缴费后不闻不问,所在街道、物业都不愿出面,对于改造工作不支持、不宣传等。导致问题拖延许久得不到解决。

    4、由于原开发公司改制,无产权单位出资。目前业主自愿聘用的、仅依靠收取部分物业管理费的物业公司,亏损严重,无法维护好供水设施,更无法落实改造资金。因供水管线老化,内部漏损严重,亟需改造,却往往找不到产权单位实体,最终巨额水费无法回收,加剧了水费回收率的恶化。

    三、关于解决已建住宅二次供水问题的对策研究

    1、成立领导机构,提供组织保障

    居民住宅二次供水管理改革,是民生、民心工程,也是涉及多部门、多单位,疑难众多的复杂任务,必须由政府亲力亲为,自上而下全面推动。为此,应成立由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住建委、供水管理、房管、物价、财政、卫生、供水企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共同组成的领导小组,对现有居民住宅二次供水设施状况和卫生情况全面摸底,制定整改计划,研究法规政策,明确责任划分,解决日常管理、资金筹措等一系列问题,形成政策支持的动力和多部门携手联动的合力,方能既快又好地除“病根”,促发展。

    2、出台技术标准,加强执法监督

    首先,需研究解决优化二次供水设施的关键技术,尽早出台由政府颁布的建设标准,并对选材、设备、监控等方面从严要求,以确保水质、减少漏损,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其次,应加强对设施建设、改造过程中的设计、施工和竣工验收各个环节的监管,以确保执行得力,不留后患。第三,应推行卫生监督的执法公示,把二次供水的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布,形成二次供水管理的社会监督。再者,需提高二次供水巡检频率,加大执法力度,严惩违规行为,促进形成优质保供的自觉性。

    3、汲取可取经验,确定资金来源

    借鉴兄弟城市实践经验,结合南京实际,建议对已建住宅的二次供水设施需要进行更新改造的,在保修期内,责成建设单位负责实施;超过保修期的,应由产权人负责,费用从物业维修基金中列支,无维修基金的,由产权人按物价部门规定的标准缴纳一部分改造费用,缺口部分由政府出资予以补助,供水企业按普通住宅抄表到户补贴标准补贴部分施工费用。二次供水设施向供水企业移交托管所需的运营维护费用可计入供水企业经营成本,纳入水价,同城同价。

    4、完善现行政策,实行强制性托管